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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司法局桃园司法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与村居干部开展对接工作

时间:2018-05-28      浏览次数:        来源:古交市政府       字号:[ ]

5月18日上午,古交市司法局桃园司法所召开了桃园街道法律顾问与村居的对接会。参加会议的有桃园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司法所所长、古交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及各村居的书记、主任。

为进一步提高街道依法决策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桃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聘请古交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香香为桃园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2018年5月18日上午,桃园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全荣,办事处主任周保平给刘香香颁发了聘书。

聘请法律顾问,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精神的一项具体行动,是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乡镇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桃园街道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向前又迈进了一步。同时为有效地加快推进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居创造了条件,为进一步促进村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基层提供制度保障,为推动全街道社会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村(社区)法律顾问在为各村社区负责人介绍法律服务规范内容,具体如下:

一、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指导帮助群众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

二、与村(社区)联合确定时间,每月提供不少于2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

三、结合村情民意,每季度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或者法治宣传,普及日常生产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百姓关注的法律知识,以及村(社区)集体经济、村民身份、信访等的专业性法律知识。

四、每周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徽信群中推送相关法律知识。

五、协助制作普法宣传品,策划法治宣传橱窗内容,推动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

六、主动与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七、主动与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干部对接,帮助解决村(社区)脱贫致富的法律问题。

八、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方式予以保障。

九、对百姓的法律需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村(社区)法律顾问与各村居干部对接后,深入到村(社区)开展工作,了解村(社区)的基本情况并建立了台账,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真正使街道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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