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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在全市商务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8-05-09      浏览次数:        来源: 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根据太原市商务局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商整发〔2018〕5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市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比较突出,并出现新动向。一些黑恶势力向有关领域渗透,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一些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以公司、合作社等表面上的合法形式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谋取非法利益;一些“村霸”和家族、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局机关各有关业务科室要高度重视,忠诚担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历史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的要求,科学谋划,认真研判,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监管,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加强商务领域执法监管工作,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建设结合起来,既有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按照市委和上级商务部门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从严惩处。加强商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结合商务业务工作,认真分析研判,对黑恶势力旱发现、早处理,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商务工作实际出发,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既要发现和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长效机制。

(三)总体目标

通过3年不懈努力,将渗透到商务领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商贸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坚决做到“五个全部”,即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查实、黑恶势力全部打掉、“保护伞”全部挖出、经济基础全部摧毁、长效机制全部建立,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8年4月底前,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印发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二阶段:2018年5月至12月底,加强商务领域执法监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间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三阶段:2019年,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彻底铲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四阶段:2020年,在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商务工作实际,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长效机制,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

三、主要任务

在商务流通领域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涉黑、涉恶、涉霸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查处。工作重点是:在拍卖、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对外劳务合作、商业特许经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零供关系、零售商促销行为、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应急、典当、再生资源回收、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家电维修服务、美容美发、洗染业、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境外投机、粮食流通等21个行业中发现的黑恶势力线索。

四、工作机制

(一)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的领导下,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为切实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经信局成立商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由经信党工委书记、经信局局长程兴旺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经信局副局长李七郡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商业贸易科、企业管理科、安监科、招商引资办等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业贸易科,办公室主任郝宝珍,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二)健全涉黑涉恶涉霸线索工作报告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各成员科室对我市商务流通领域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发现涉黑涉恶涉霸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同时,将涉黑涉恶涉霸线索发现工作列入日常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指定专人每月25日前写出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太原市商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整规办)。

(三)健全人民群众举报激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投诉电话,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举报投诉电话:5155444。

(四)健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日常监管机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要加强日常监管,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社会涉恶涉霸人员开办的企业,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有关科室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宣传引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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