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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古交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5-04      浏览次数:              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1230120-6/2018-01314 分类 应急管理 公开日期 2018-05-04
发布机构 古交市政府 文号 古政办发〔2018〕3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古交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古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8日   

  古交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20号)、《古交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全面做好我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

  经各乡镇(街道办)及技术单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今年我市新增地质安全隐患26处,至今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4处,崩塌66处、滑坡25处、泥石流7处、地面塌陷41处,不稳定斜坡5处。

  二、2018年度降水及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我市降水趋势可参考太原市  )

  预计2018年太原年降水量约为400~430毫米,接近常年略偏高,气温较常年略偏高。

  冬季(1~2月)降水量约为6~9毫米,较常年略偏高;气温较常年略高,冷暖变化幅度较大,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

  春季(3~5月)降水量约为60~70毫米,较常年略少,可能有阶段性春旱发生;气温较常年略高。

  夏季(6~8月)降水量约为230~255毫米,接近常年,有局地洪涝和阶段性干旱发生;气温接近常年。

  秋季(9~11月)降水量约为90~100毫米,较常年略多,可能有秋季连阴雨发生;气温接近常年。

  (二)重点防范期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点、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及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分两个阶段。

  一是1-5月岩土体解冻期。这一期间全市气温逐渐升高,土体解冻,受土体冻融及土体中地下水作用影响,易发生坡体崩塌与滑坡地质灾害。

  二是主汛期的6、7、8、9、10月份。这一期间全市降水量占年总降水量的比例较高,地质环境脆弱地区在降雨条件下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因此,今年1-5月冰雪消融期及6、7、8、9、10月主汛期是全市崩塌、滑坡、泥石流、构造地裂缝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因采矿活动造成的地面塌陷、崩塌地质灾害全年都有可能发生,在雨季会有所加重。

  (三)重点防范区

  山区黄土发育区;集镇及农村人口密集区;重点采矿区域;重要交通干线、切坡建房形成高陡边坡区域;其它重要建设项目、重要地质灾害体等。

  (四)重要防范点

   东曲街道办杨家坡滑坡隐患点、陈家社不稳定斜坡隐患点、红梁山隧道口公路沿线崩塌隐患点、安庄村梭界线公路沿线滑坡隐患点、南村公路沿线崩塌隐患点、梅洞沟滑坡隐患点、佛罗汉村滑坡隐患点、东塔村地面裂缝隐患点、古钢矿区郭家梁山神庙滑坡隐患点、南岔沟泥石流隐患点、福康苑小区崩塌隐患点、东曲办义学路靠山体高陡边坡一线隐患点、东曲矿棚户区崩塌隐患点、水泉寨公园山头西面山坡高陡边坡一线隐患点、西曲办南沟山体崩塌隐患点、石家河关道渠潜在崩塌隐患点、通顺巷榆林坡不稳定斜坡隐患点,通顺巷康家梁不稳定斜坡隐患点、王家沟不稳定斜坡隐患点、康家梁桃林巷北不稳定斜坡隐患点、岔口村地面裂缝隐患点。

  主要地质灾害预测

  1、崩塌、滑坡。全市点多、面广,岩土体松散开裂。加上居民切坡建房,产生的隐患如果没有及时处置,一旦遭遇强降雨,发生突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概率将会明显增加。我市崩塌隐患点已达到67处,主要分布在城市区及公路沿线一带,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46%。去年汛期,我市出现崩塌20多处。

  2、黄土坍塌。全市多湿陷性黄土发育,受冰雪冻融或排水功能不完善等影响,黄土坍塌、滑坡地质灾害会不断增多。主要分布在城市中心区高陡边坡下的住户,尤其是山体下的土窑洞受降水影响发生黄土坍塌的可能性最大。

  3、泥石流。我市泥石流隐患点大多是因人为因素所致,采煤采矿的废渣废料,建筑及生活垃圾的堆放,形成了发生泥石流的物源体,一旦遭受强降雨,发生突发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概率会明显增加。

   4、矿山开采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随着煤炭资源兼并重组,大部分小煤矿被关闭,由小煤矿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等地质灾害发育程度总体上会趋缓,但以往形成的灾害仍没有得到有效治理,有可能持续发生。随着矿山企业效益下降,矿山企业投入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有限,新引发的采空区塌陷、地裂缝、滑坡等地质灾害会加剧。

  三、地质灾害易发分区

  我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类型有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泥石流等。按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发育现状和人类工程活动强度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三个大区,10个亚区,其中高易发区有5个亚区,中易发区有4个亚区,低易发区有1个亚区。

  (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1、西曲街办和东曲街办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主的高易发区(A1),主要分布于西曲街办石炭咀、南坪上、港立、寨峁沟、滩上村、太克公路沿线,东曲街办主要分布于申堂岩、杨家坡、西岭头、义学路社区一带,该亚区为高中山地貌,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26处,为采矿地面塌陷、滑坡、崩塌。

  2、西曲街办、东曲街办和桃园街道办因切坡建房引起的高陡边坡,是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主的高易发区(A2),主要分布在仁义巷、通顺街、王家沟、凤凰城、石家河、大川东路、水泉寨公园、义学路、铁磨沟、东曲矿棚户区、西曲松树沟、南沟一带,多为高陡黄土体边坡。

  3、嘉乐泉乡西北部采矿引发滑坡为主的高易发区(A3),主要分布于南村、象耳足村、嘉乐泉村、佛堂坪村一带,该亚区为中低山地貌,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11处,为地面塌陷、滑坡及崩塌。

  4、镇城底镇西南部采矿引发地裂缝为主的高易发区(A4),主要分布于镇城底镇西南赤泥岩村、城家曲村、台盘村、炉峪口村一带,该亚区为中低山地貌,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13处,为滑坡、崩塌、潜在泥石流及不稳定斜坡。

  5、常安乡采矿引发地面塌陷为主的高易发区(A5),主要分布于常安乡郭家梁村、古钢矿区、水圪垛村、曲坪、端端圪垛、东塔村一带,该亚区为丘陵地貌,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7处,为滑坡、崩塌及地面塌陷。

  6、邢家社乡采矿引发滑坡为主的高易发区(A6),主要分布于邢家社乡梅洞沟、窑儿头、北石沟、新华一带,该亚区为丘陵地貌,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3处,为滑坡及地面塌陷。

  (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1、屯兰街办和河口镇采矿和切坡引发地面塌陷和地裂缝为主的中易发区(B1),屯兰街办主要分布于木瓜会,河口镇主要分布于磨石村、胡市局村、沙岩村一带,该亚区为中低山地貌,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10处,为地面塌陷、滑坡、潜在泥石流。

  2、316省道沿线切坡引发滑坡和崩塌为主的中易发区(B2),主要分布于316省道一带,该亚区为中低山地貌,连线发育,主要为滑坡、崩塌。

  3、马兰镇西部采矿和切坡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和滑坡为主的中易发区(B3),主要分布于马兰镇武家庄南峪沟、十字岩、南梁上、下石沟村一带,该亚区为丘陵地貌,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7处,为地面塌陷、崩塌、滑坡。

  4、岔口乡西部切坡引发崩塌为主的中易发区(B4),主要分布于岔口乡小济沟村、石相沟村、前庄村、板四沟村一带,该亚区为丘陵地貌,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4处,为崩塌。

  (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古交市东北部、中南部采矿引发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及其它因素引发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各乡镇零星分布,该区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约38处,为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崩塌、潜在泥石流。

  四、古交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闫  伟  副市长

   副组长:  马焕忠  市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

                   王春光  市国土局局长

                   康发维  市地质灾害治理办主任

  成    员:  赵文梁  市发改局局长

                   张玉明  市教科局局长

                   李    云  市民政局局长

                   贾国保  市财政局局长

                   郝平贵  市住建局局长

                   张宏印  市交通局局长

                   贾维龙  市水务局局长

                   马俊平  市卫计局局长

                   冯跃宇 市安监局局长

                   武   让  市规划局局长

                   李玉峰  市气象局局长

                   王   钢  市电业局局长

                   王永万  市公路段段长

                   弓文慧  市政局局长

                   白永峰  市地震局局长

                   李宝才  市公安局副局长

                   段俊杰  市国土局副局长

                   裴宏瑞  加乐泉乡党委书记

                   李丽光  阁上乡党委书记

                   陈志明  邢家社乡党委书记

                   闫秀梅  东曲街道办事主任

                   闫素珍  西曲街道办事主任

                   周保平  桃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靳   明 屯兰街道办事处主任

                   阴文旺  马兰镇镇长

                   张晋平  河口镇镇长

                   张   均  镇城底镇镇长

                   武三小  梭峪乡乡长

                   高福海  常安乡乡长

                   闫利斌  原相乡乡长

                   丁雷海  岔口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王春光(兼),值班电话:5141493。

  各乡镇(街办)、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或本行业内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的负责人。

  各驻地国有、市属矿山企业必须成立由矿长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切实抓好本矿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乡镇(街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规定的各项职责,采取措施、全面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的,依法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各乡镇(街道办)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进行公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牌,如果威胁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及时组织居民进行撤离避险。

  (二)完善责任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公路、铁路沿线及周边地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及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旅游发展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及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移民迁建区及移民迁建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业经济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能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各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建设工程的监管责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和建设项目承诺书要求,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承诺。

  (三)严格落实各自防治责任,加强防范。国土、住建、水务、交运、教育、规划、安监、公路段、市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分管行业,加强对所辖范围内的村庄集镇、工矿企业、居民区、中小学校舍等人口稠密地区周边和黄土陡崖下房屋、窑洞以及各类矿山采空区、农村公路周边、水利工程设施区等进行重点防范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避险,该撤离的撤离,该搬迁的搬迁,该封路的封路。各单位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实施应急措施。

  (四)修改完善预案,全面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在查清本行政区或行业内地质灾害现状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备案。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关责任单位要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监测预警预报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和应急抢险措施。

   (五)全面实行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市、乡镇(街道办)、村(厂、矿)及行业部门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网络,将每一个隐患点巡查检查、动态监控、两卡发放、预警信号发布、灾(险)情报告等各项任务、措施纳入网格化管理中,以责任书形式逐一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有确定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网格化管理责任表在今日古交媒体进行公示。

   (六)加强排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乡镇(街办)和有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中明确的任务,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健全完善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各乡镇(街办)和有关责任单位要做好汛前(3~4月)排查、汛中(5~9月)巡查和汛后(10~11月)核查,并编制“三查”报告,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5~9月主汛期)加密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次数,做好记录(记录使用省国土厅下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监测记录本),密切关注灾害发生前兆,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以多种方式通知受威胁群众撤离,电话速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七)严格值守,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各乡镇(街办)、住建、水务、交运、教育、规划、安监、公路段、市政、矿山企业要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并落实好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要有专人值守,时刻保持通信畅通。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立即处置的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规定,乡镇(街道办)应在10分钟内将险情报向市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值班电话:5151463(市政府办),5141493(市国土局),5161646(市地灾办)。

   (八)加强预测,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对全市范围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做出预报,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有效做好防范工作。

   (九)加强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利用“4.22”、“5.12”等宣传日进行广泛宣传,采取面向群众发放、张贴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常识的宣传挂图及资料,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立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汛期前国土局将省国土厅下发的宣传资料发放到受威胁的单位、村庄、学校、家庭。汛期要组织乡镇(街道办)分管责任人、责任单位分管领导、监测员进行培训,提高广大群众“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自我救治”能力和自觉性。

   (十)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各乡镇(街办)、有关部门及矿山企业成立地质灾害抢险应急机构,组建应急队伍,完善应急装备,做好车辆、应急物资、应急资金储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变能力。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区段,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要及时、有序、有效,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灾情、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实施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行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周边群众避险撤离,组织有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治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排危除险,力争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十一)加大投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市财政要对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予以保障,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调查、宣传、三级网络、预警体系建设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抢险救灾。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治理费用;直接危及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电力、通讯等设施和学校、景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

  附件1: 古交市地质灾害重要隐患点分布

  附件2:地质灾害分级速报制度

  附件3:地质灾害三级网络表.xls

  附件1     

   古交市地质灾害重要隐患点分布

   1、东曲办(23处)

  滑坡:杨家坡、马兰滩学校

  崩塌:许家山村牛羊沟、河南社区西梁上、太佳线半沟—芦子足段、刘巴足村寨卯上、川东社区、川东社区建安沟、小峪沟社区幸福里小区、义学路社区88号、福康苑东小区、幸福苑小区、水泉寨公园山头西面山坡、森林公园防火通道沿线

  地面塌陷:马家滩村北粱坝、六大村、铁磨沟村东街、徐家滩村、坡底村、木路塔村西坡里

  泥石流:半沟、长峪沟

  不稳定斜坡:铁磨沟社区棚户区

  2、河口镇(10处)

  滑坡:河口村西北、河口村西北2#

  崩塌:红崖头村断桥、汾河黄龙峡、耿四心洗煤厂后方山体

  地面塌陷:芦家社村维底、五棵一带,栲栳村大渠里,前胡市局村轮回卯

  泥石流:沙岩村头前沟、紫金沟

   3、西曲办(13处)

  滑坡:滩上村(东)九大院、西曲村北沟

  崩塌:石炭咀、太克公路滩上段、崖窑上东坡、迎宾社区西坡、西曲村松树沟、滨河北路、滩上村、寨峁沟、南沟

  泥石流:矾石沟

  地面塌陷:永树曲村

  4、梭峪乡(10处)

  滑坡:炉峪口村北山

  崩塌:炉峪口村白沙路东侧、李家沟村东北、郝家沟村

  地面塌陷:郝家沟村村东、九龙塔、长港村、白家沟村、炉峪口村小学以北、梭峪乡会栲线杏林坪路段

  5、加乐泉乡(11处)

  滑坡:安庄村梭界线公路

  崩塌:象耳足村东、阳岩村闹沟组、清河二矿厂门口、南村小路

  地面塌陷:宣阳沟、冶元、安庄村村东、南村村庄、嘉乐泉村东岸、嘉乐泉村西岸、背子沟村

  6、阁上乡(1处)

  滑坡:阁上村乡政府后村中道路

  7、邢家社乡(15处)

  滑坡:郑家庄庄坡上、娄儿村、梅洞沟、候家山村、陈家社小学、岳家湾村、陈家社村

  崩塌:岳家湾红崖塄底路段、中社村杏树湾路段、邢家社村东坡路段、宋家庄(前)山半、童子川岳家粱、白岔沟、太古公路

  地面塌陷:窑儿头村村庄

  8、桃园办(17处)

  滑坡:铁炉二沟、红梁沟

  崩塌:腾飞路社区凤凰城后东侧、太古公路隧道口、高升村、菜市场、路桥公司住宅小区后山、王家沟西面山坡、石家河东北2号、石家河关道渠、台湾街南侧、通顺巷榆林坡、通顺巷康家梁、凤凰城后西侧

  地面塌陷:梁庄村村庄

  不稳定斜坡:王家沟、康家梁桃树巷北

   9、原相乡(5处)

  滑坡:上石砂灰沙坡、张家山村

  崩塌:胡家峪村任家沟

  泥石流:南岔沟

  地面塌陷:上白泉村南岔沟

  10、常安乡(7处)

  滑坡:水圪垛村张渠则一带、郭家梁村山神庙一带

  崩塌:睦联坡村口、辛庄村古离线公路、常安村西南、

  地面塌陷:睦联坡古离线两侧、东塔村

  11、屯兰办(4处)

  崩塌:万和源汽修厂、屯村、豫达租赁公司

  地面塌陷:风坪岭大梁坡

  12、镇城底镇(14处)

  滑坡:独兰村、城家曲村、佛罗汉村村北

  崩塌:上雁门村东、上雁门村西

  泥石流:赤泥岩官长沟

  地面塌陷:阴家沟村村西、西岩村北、义里村村中公路西侧、独兰村村南、上雁门村南沟、中山里村、台盘村、阴家沟月明小学

  13、马兰镇(8处)

  滑坡:西沟村西沟洼、营立村长沟子

  地面塌陷: 下石沟村、南梁村村委会以南、营立村村委会

  崩塌:南梁村、姬家庄村、马兰矿明星小区

  14、岔口乡(6处)

  崩塌:小济沟村、石相沟村前村、下阳坡村坡上、板四沟村栲栳咀、前庄村

  地面塌陷:岔口村

  附件2

  地质灾害分级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的分级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受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地质灾害速报原则

  情况准确,上报迅速,乡镇(街办)为基础,续报完整。

  三、地质灾害速报处理程序

  (一)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后,灾害所在乡镇(街办)应在10分钟内将情况电话报告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在1小时内将详细情况报市政府和市国土局,市国土资源局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速报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同时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并根据灾情随时续报,直到调查结束。特大型地质灾害由国土资源部或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及时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

  (二)发生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后,灾害所在乡镇(街办)应在1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速报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同时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并根据灾情随时续报,直到调查结束。大型地质灾害由省国土资源厅及时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

  (三)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后,灾害所在乡镇(街办)应在1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速报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同时速报省国土资源厅。中型地质灾害由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及时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

  (四)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后,所在乡镇(街办)应在1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应及时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

  四、地质灾害速报内容

  (一)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部门应根据已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和失踪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二)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提交应急调查报告,内容包括: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灾情,包括发生时间、位置、伤亡人数、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能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类型、规模、成灾原因(地质条件、人为因素、自然因素等);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和今后防治工作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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