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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全市电力设备进行季节性检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        来源: 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字号:[ ]

全市各发电、供电企业、电力用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古交市加强电力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古政办发[2011]8号)的有关规定和太原市电力会议的有关精神,为加强对全市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改善发、供、用电企业运行环境,进一步夯实全市电力设施正常运行的基础,着力扭转电力用户电气设备陈旧老化、装备水平低导致系统故障多的局面,确保全市电网正常、稳定运行。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电力设备进行季节性检修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发电、供电、用电单位要按照职责范围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电力设备春检、迎峰度夏、秋检、迎峰度冬四次季节性检修工作方案,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电力设备季节性检修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确保检修工作落到实处。并通过检修,力争在全市范围内消灭三级设备,提高二级设备,巩固一级设备。

二、季节性检修的工作标准

一级设备:经过运行考验,技术状况良好,设备无缺陷、技术资料齐全、能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二级设备:设备状况基本完好,个别元器件有一般性缺陷,但不影响用电和人身及设备安全。三级设备:存在严重缺陷,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

三、明确工作范围及重点

凡并入古交电网的发电、供电、用电企业的变压器、避雷器、过压保护器、安全自动装置和影响电网安全、稳定及电能质量的电力设备;未并入古交电网,但对市内居民或企业提供供电服务的发电企业的有关电力设备。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列入电力设备检修及预防性试验范围的电力设备设施。

季节性检修重点:

1、线路部分:

1)杆塔和基础(包括横担):杆塔结构符合设计规程要求,无倾斜和松动现象,部件完整牢固,杆塔基础牢固完好,防洪设施完好。

2)横担:横担平直、无弯曲变形,无锈蚀或锈蚀轻微。

3)导(地)线:导(地)线符合规程要求,材质和截面满足运行要求,无筋钩、松股、烧伤的缺陷,导(地)线松弛度符合要求,三相不平衡值不超过500㎜,导(地)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线间距离及空气绝缘间隙符合规定要求。

4)绝缘子和金具

绝缘子规格和型号的选择和安装符合设计要求,绝缘子、瓷横担瓷质部分无破损、裂纹、击穿、烧伤,绝缘子串连接牢固,线路各部金具齐全,安装牢固,强度符合要求,防振锤安装牢固,各种销子完好,无代用品。

5)防雷接地装置及拉线

防雷设施齐全,符合设计要求,接地装置完好,接地电阻经过测试符合规程要求,拉线角度符合规定,装置完善,无松弛、断股现象,拉线基础无下沉、塌方,缺土现象。

6)分段开关及电容器

开关和跌落式熔断器安装端正,支架牢固,机构灵活,开断容量满足安装地点的要求,开关及电容器的套管无破损、裂纹、击穿放电现象,外壳无污垢,无锈损或变形,引线符合要求。

7)其它

线路的防护区、巡线通道符合规程要求,运行标志完整准确、醒目(双重称号、杆号及相序号)运行资料齐全,数据符合实际(所有输、配电线路要使用黄、绿、红漆,杆塔号的喷刷统一使用白色底绿色字。)

2、变电部分

变压器、跌落式熔断器、避雷器等主要部件电气及机械性能良好,定期进行各种预防性试验(保护整定值、变压器、自备电源闭锁装置、断路器、隔离开关、电缆,安全器具,地网试验)试验参数合格,试验报告齐全并完善保管,能可靠地保障安全运行,变压器外壳密封良好,无渗油,无缺油,油质合格,表面无锈蚀。变压器部件完整齐全,瓷套管无松动,无裂纹,分接开关电气和机械性能良好。变压器保护用的熔断器,熔丝选择及安装符合要求,机构灵活,接地电阻定期测试,并符合规程要求。变压器台(架)结构牢固,高度符合规定,无倾斜,无松动和锈蚀现象。高低压引线选择合格,安装工艺正确,排列正确,避雷器试验合格,与接地引线接触良好。

四、有关程序和办法

1、根据《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季节性检修工作领导组本着保安全、保供电、保稳定、促发展、循序渐进的原则对全市各电力企业及电力用户进行摸底排队,编制2018年度季节性电力设备检修工作督查计划,依据计划跟踪督查、重点督查,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季节性检修工作。

2、根据全市电力运行的实际情况,领导组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开展电力执法大检查,现场检查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用户设备消缺情况、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和电力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达电力执法文书,限期处理。并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相关规定,督查各企业对相关的电力设备列入修、试范围,并委托有资质的、在市经信局已备案的、合法有效的承装(修、试)单位完成此项工作。

3、明确收费标准,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在季节性检修过程中对涉及到需进行更换安装、修试的项目,原则上按照太原市物价局《关于太原市供电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并价商字[2009]139)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按照供用电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产权属电力企业的由电力企业承担相关费用,产权属电力用户的由电力用户承担相关费用。为了规范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承装(修、试)单位编制出项目预算书,报经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责任双方签订检修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4、严格程序,做好检修方案的落实,领导组办公室要做好季节性检修和预防性试验工作的督查工作,各企业要委派专人负责,配合承装(修、试)单位做好本企业电力设备季节性检修工作。重点对变压器、进线开关、高低压开关柜电缆、保护装置、接地网等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并由承装、承修、承试工程单位出具预防性试验报告,统一绘制线路图,悬挂杆号牌,并报季节性检修领导组备案。

5、加强季节性检修停电的管理工作,按照季节性检修方案和已签订了检修合同需停电检修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停电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推诿、扯皮,影响检修工作的进行。否则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电力设备季节性检修工作顺利推进,真正将电力设备季节性检修工作落到实处,按时、保质、保量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成立古交市电力设备季节性检修工作领导组:

 长:程兴旺(市经信局局长)

副组长:王  (古交供电公司经理)

        樊光明(市经信局总工程师)

        郭若颖(古交供电公司书记、副经理)

        李俊杰(古交供电公司副经理)

 员:杨永强(市经信局安全科科长)

        王淑平(古交供电公司营销科科长

刘建全(古交供电公司运检部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安全科,具体负责季节性检修督查工作。

六、有关要求

1、用户应按有关标准设计安装使用无功补偿设备,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并做到随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功率因数要达到国家规定,对功率因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者,按照《电力法》等有关规定,对其实施限电或中止供电。

2、对临时用电户,用电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并须报市经信局审核批准后按程序办理。对未经批准,私拉乱接者,一经发现,按照《电力法》有关规定查处。        

3、对有自备应急电源及设备的单位,在季节性检修期间,必须由古交供电公司备案、年审并报市经信局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自备应急电源。发现有违反者,依据《电力法》有关规定,市经信局予以查处。

4、对不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行业技术标准的电气设备,不具备电气运行安全条件的,存在安全隐患,直接威胁到电网安全的,供电企业不得对其供电。待其按规程检修完好,设备检验指标合格,消除隐患后,方可送电。

5、由于用电单位的设备设施故障、事故等自身原因,导致电网故障出现中断供电,用户应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在自身设备检验指标合格,消除故障后,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承诺不会再引发电网故障,并能履行向供电企业及其他用户赔偿责任,报经信局审核同意,供电企业方可恢复向其供电。

6、市经信局和供电企业要加强用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督促用电单位对陈旧、老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气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为保证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季节性设备检修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设备健康水平,降低线路掉闸次数,圆满完成季节性检修任务。市经信局将对全市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开展季节性检修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要求所有高低压用户要全部按照规程规定进行季节性检修,对拒不进行检修的单位,将其设备列入三级设备,按照《电力法》的相关规定,市经信局将依法对其中止供电并进行查处。对用户和群众举报的、供电企业提请处理的电力违法案件,视电力违法案件性质和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紧迫程度市经信局将依法查处。采取各种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设备进入古交电网。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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