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对外经济联络和接待办公室 工作纪律
时间:2018-04-20 浏览次数: 来源: 接待办 字号:[ 大 中 小 ]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单位规章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自觉性、纪律性,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讨论决定制定以下工作纪律规范。
一、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按时签到,外出做好登记。
二、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条。请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分管副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七天以下(包括七天)由主任批准。请假、休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销假手续。
三、对上级来电、领导交办的工作及时办理,做到不拖延缓办,不相互推诿。遇到需请示的问题必须逐级报告,不得无故越级请示。
四、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确保不出差错,并做好工作记录、登记和存档工作。
五、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维护办公室整体形象,处理来电、来访要做到热情接待,服务周到。
六、上班时间不准打牌,不准玩手机及电脑游戏,不准利用电脑做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
七、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准乱跑、乱串办公室。
八、办公室用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九、上班时间不能穿超短裙和无袖衣,不要在办公室化妆。
十、不要因私事长期占用电话,由单位名义发出去的邮件须经主任批准。
十一、为了安全用电和节能降耗,减少能源浪费,下班前要关闭办公室的电子设备,并切断插座的电源开关。
十二、要具有高度责任心,恪尽职守,完成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