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城底镇人民政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8-02-09 浏览次数: 来源: 镇城底镇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太原市、古交市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全镇矿业秩序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百日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岁末年初节日期间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政府主导、属地监管、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日常监管责任,严密进行监控,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采矿死灰复燃,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镇城底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百日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 均 镇长
副组长:薛永刚 副镇长
张靖国 镇城底派出所所长
张志坚 安监办主任
成 员:安监办人员
各村(居)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张志坚(兼)。负责抓好百日行动的协调督促、推进落实以及相关情况的统计上报。
三、主要任务
把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与实现绿色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对全镇范围内所有非法采矿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关闭矿井、废弃井口、古空井口擅自打开,利用洗(配、储、选)厂房等设备进行隐蔽性非法采矿等非法违法行为,以开发造地、治理荒山荒坡、建设养殖场等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非法违法行为;以各种方式擅自盗挖沙土、铝矾土、浅层煤等矿产资源的行为;群众反复举报的私挖盗采监控区域。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本次行动从2018年1月16日开始,至2018年3月26日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部署动员阶段(1月16日—1月20日)
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内要召开动员大会,对外要公开举报电话、信箱,鼓励发动群众提供非法采矿线索,营造全社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自查阶段(1月21日—1月31日)
采取实地巡查核查、群众举报核实等办法,对辖区内所有关闭矿、洗(配、储、选)场、所有明煤分布区、铝钒分布区、压覆矿产资源区域的居民住宅、施工现场、企业厂房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包括以建材加工为名盗采砂、石灰岩、砖瓦粘土的机制砂场、混凝土搅拌(场)站、环保制砖等建材加工企业,以及以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荒山荒坡治理为名盗采浅层资源的行为,要对排查结果登记造册,逐一落实属地监管与部门监督责任,全面掌握辖区内非法采矿监控点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2月1日—3月16日)
对发现的非法采矿隐患要逐个列出清单,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联等方式,明确监管人员和整改措施,逐级压实责任,进行重点防控,坚决防止非法采矿死灰复燃。对查实的非法采矿案件要从严从快查处,对具备封堵条件的由安监办牵头组织封堵;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及时封堵的要严密监控,由安监办监控;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由国土部门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做到查处公开、结果公开、一插到底,形成强大震慑,坚决遏制节日期间非法采矿的死灰复燃。
(四)检查验收阶段(3月17日—3月26日)
镇政府将对各相关单位的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对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排查不认真、制止不及时、查处不彻底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终岁尾,安全稳定重于一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意义至关重要,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客服麻痹松懈、心存侥幸、盲目乐观、畏难厌战等错误思想和情绪,站在讲政治、讲安全、将稳定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省和太原市及我市的各项安排部署,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担当,严格监管。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责任主体,肩负领导责任,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履职到位。一是要扎实开展动态巡查。针对非法违法矿点的分布和特点,合理确定重点巡查区域和一般巡查区域,重点时段和一般时段,统筹安排巡查工作,确保巡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同时要认真做好巡查记录,把巡查时间、参加人员、巡查路线、发现问题、处置情况等认真记录在案。二是要积极开展隐患治理。一旦发现非法采矿隐患,必须日夜兼程,争分夺秒、该制止的坚决制止,该处查的重处重罚,该整治的全力整治,该关闭的严格关闭,该取缔的彻底取缔,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三落实”要求进行死盯死守,严密监控,严防非法采矿行为发生。三是依法打击。要积极参与,严格落实齐抓共管机制,强化联合执法,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合力打击,让非法采矿者无利可图,让非法采矿行为受到法律制裁。
(三)突出重点,严密防范。当前正值用煤高峰,加之矿产品市场行情持续好转,明煤点、铝钒点和关闭矿井仍是监管中的薄弱环节,隐蔽性开采、“游击战”仍是主要形式。因此各有关单位要继续以关闭矿井、明煤点、铝钒点和采砂点以及压覆矿产资源的工程现场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动态巡查不断线、突击检查天天有、联合执法不手软,看死盯牢,及时将非法采矿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督查,严厉问责。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四不两直”方式认真组织指导和督促本单位开展干工作,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要把问责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利器,镇政府在此期间也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或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制止查处不力的,将坚决依法依纪直接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值守,按时报送。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做好应急值守,确保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状况。本项工作实行周报制度,要制定专人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周五报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