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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

时间:2017-06-29      浏览次数: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住建局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

  情况的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结合省、太原市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现把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项目建设为重点,按时序加快推进了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工作。

  (一)、基本情况

  根据《古交市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2014-2017),我市新一轮的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共涉及74个村(居)、12886户、37369人。按照“一年试点,三年完成”的总体部署,我市2014年试点项目搬迁嘉乐泉乡5个村、1295户;2015年搬迁安置36个村,5691户;2016年计划搬迁安置21个村,4975户;剩余12个村、925户计划在2017年底前完成搬迁安置。

  (二)、工作进展情况

  1、2014年试点统一安置项目进展情况

  2014年统一安置项目镇城底安置小区共建8栋安置楼、359套住房,总建筑面积3.85万平米。目前安置楼室内外安装工程基本完工,基本达到竣工条件,正在进行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全部工程计划8月底完工。

  2、2015年统一安置项目进展情况

  2015年统一安置项目确定在镇城底、马兰西塔、东曲福康苑、木瓜会、冷泉、阴家沟、城家曲7个安置点建设,共建设安置房3040套,总建筑面积30.06万平米。各统一安置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为:

  镇城底安置项目:共14栋住宅楼、637套住房,总建筑面积7.36万平米。目前正在进行安置楼室内外安装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施工。东曲福康苑安置项目:规划建设5栋小高层住宅楼、3栋多层住宅楼,共716套住房,总建筑面积5.98万平米。目前已有3栋安置楼开工建设,并完成土方施工,正在进行边坡支护工程。此项目同时统筹接收原福康苑二期的2栋住宅楼、126套住房,建筑面积1.04万平米,已全部完工,并完成造价审计。马兰西塔安置项目:新建安置楼3栋、104套住房,总建筑面积7878.44㎡。目前3栋安置楼主体已全部封顶。木瓜会安置项目:新建1栋28层安置楼、共324套住房,总建筑面积3.61万平米。目前完成地基施工,已施工至地上十一层。(5)冷泉安置项目:新建2栋高层安置楼、共400套住房,总建筑面积4.28万平米。目前2栋安置楼主体已全部封顶。

  (6)阴家沟安置项目:规划新建新建安置楼4栋、120套住房、1.1万平米,目前已完成土方施工,配套幼儿园主体完工并验收,正在进行室内外安装工程。此项目同时统筹接收原阴家沟新农村住宅楼项目的4栋住宅楼,216套住房,建筑面积1.94万平米,目前已全部完工,并完成工程造价审计和建筑质量评估。

  3、2014年、2015年自主选择安置情况

城家曲安置项目:统筹接收原镇城底镇地质灾害安置小区11栋住宅楼、397套住房,总建筑面积3.93万平米,目前已全部完工,并完成工程造价审计和建筑质量评估。

  经乡、村两级按相关审核规定确定,我市2014年和2015年安置户中有3533户符合自主选择安置条件。

  对于已完成安置资格审核、备案的安置户,已开始安置补贴费用的发放工作。截止,自主选择安置费用已完成发放1524户,共计8530.99万元(安置费用按各级资金到位比例进行发放,2014年、2015年度的资金到位比例为55%,每户发放5.5万元)。

  4、2016年进展情况

  我市2016年计划搬迁安置21个村,4975户,涉及9个乡镇(街道)。

  (1)、自主选择安置情况

  根据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鼓励去房地产库存的精神,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我市2016年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鼓励安置户自行选择安置。根据乡、村两级的摸底、调查结果,我市2016年搬迁安置户中,初步确定有2700余户选择自主选择安置。目前乡、村两级正在按我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方案,进行安置户资格审核、备案;搬迁安置协议签订、安置房旧房拆除等工作。

  (2)、统一安置项目情况

  经古交市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的统一安置项目确定为2015年统一安置项目的剩余部分和5个新建安置项目。

  一是2015年统一安置项目的剩余部分

  为节约利用土地、降低统一安置项目建设成本,我市2014年、2015年统一安置项目的规划设计统筹考虑了2016年、2017年统一安置需求,我市2014年、2015年统一安置项目除安置本年度安置户外,剩余有约1000套住房。对于2016年搬迁安置村民选择统一安置的,我市将优先安排在2015年安置项目中安置。目前2016年搬迁的村(居)中,初步确定有7个乡镇(街道),860余户确定在2014年、2015年的统一安置项目中安置,目前正在进行安置户资格审核、备案及搬迁安置协议的签订等工作。

  二是2016年新建安置项目

  我市2016年计划新建5个统一安置项目,具体为:屯兰办屯村安置项目、桃园办李家社安置项目、马兰镇南峪沟安置项目、东曲办三岔口安置项目、桃园办食品公司住宅楼拆迁安置项目。目前各新建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立项批复,正在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其中屯村安置项目已完成地面附作物拆迁补偿、地勘工作。

  5、遗留采煤沉陷区村(居)认定工作

  我市为典型的采煤沉陷受损严重地区,采煤沉陷范围广,受损人口多,沉陷情况复杂,治理任务繁重。按照新一轮采煤沉陷区治理政策规定,采煤沉陷村(居)及责任主体的认定由国土部门负责,国土部门按照采矿权界限、权属范围对采煤沉陷村(居)及责任主体进行认定。但由于我市的煤矿资源开采时间长、强度大以及区域地形复杂等原因,造成村(居)受损、沉陷的形式也不尽相同,仅仅以采矿权界限、权属范围来认定沉陷村(居)难以全面和客观。

  经与上级有关部门咨询和沟通,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重视现实的原则,我市对采煤沉陷区治理村(居)认定标准进行了以下补充、完善:

  (1)在一个村、居行政界线内,包括房屋、土地、道路、水源等范围,因煤矿企业开采活动影响,造成居民生活、生产困难的,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村(居)民房屋受损达到C、D级危房的数量占到整村房屋数量70%以上,或者土地塌陷面积占到全村土地总面积的70%以上,村、居行政界线内的水源、道路、石坝等生产、生活设施严重受损的,应当认定为采煤沉陷村(居)。

  (2)对于遗留采煤沉陷村(居)申报和认定工作,专门成立由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乡镇、街道等部门组织的联合鉴定工作组,认真分析原因,准确掌握村(居)实际情况,并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村(居)受损程度及治害原因进行评估、鉴定。确定属于遗留村(居)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太原市审批,纳入我市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并实施搬迁安置。

  目前联合鉴定工作组已完成对我市5个乡镇(街道),共24个遗留村(居)的实地摸底、调查工作,并初步确定有21个村(居)符合遗留采煤沉陷区村(居)认定标准。

  6、统一安置房贷款问题

  鉴于我市当前的经济状况,以及统一安置房建设实际,选择统一安置的村民,安置房贷款需求较大。

  为此,我市与中国建设银行协商、沟通,根据山西省建行建晋房准【2016】131号《关于太原河西支行“古交市采煤沉陷区居民安置”项目的批复》,建设银行同意为我市采煤沉陷区安置项目配套个人贷款。我市已发函通知各乡镇、街办,由各乡镇、街办按照贷款相关批复要求,组织村(居)委员会,尽快将此政策告知安置户,如有贷款需求的,向村(居)递交书面申请,以村(居)为单位报乡镇、街办汇总后,由住建局牵头组织与古交建行具体落实贷款事宜。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1、企业治理资金配套问题。由于当前煤炭市场整体萧条,煤炭企业经营困难等原因,我市2014年、2015年、2016年度的企业配套治理资金共35259万元,目前只有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到位1000万元,其余均未配套到位。对于责任企业配套资金的落实,我市已组织财政、国土、安监、住建等部门,成立配套资金督促工作组,明确、细化了工作方案,并开始与企业进行协商、沟通,催要配套资金。同时,我市也将积极引导和督促各责任企业按照上级有关采煤沉陷区治理融资、贷款及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通过融资、贷款等方式解决企业配套资金困难问题;我市也建议上级相关部门为企业的融资、贷款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协调推进企业配套资金落实。

  2、古交市属于山区,山多地少,选择安置点比较困难,前期征收补偿费用、占地费用等较高,导致后期小区内、外的水、暖、电、气、污水、雨水、边坡支护等配套设施费用缺口巨大,由于近年煤炭行业不景气,造成古交市财力十分紧张,安置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资金落实困难,我市现正通过申报独立工矿区项目获得相关资金支持,同时我市已向上级部门建议协调国家、省有关部门给予安置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和政策支持。

  3、搬迁村(居)民原有财产处置。此次采煤沉陷区居民的安置,各级政府和企业只给安置户解决60平米的住房,而安置户在沉陷村庄内原有住房面积远超安置房面积,搬迁与补偿不对等,导致沉陷区内危旧房拆除的难度加大,不利于彻底解决采煤沉陷安置问题,也无法有效保护村民房屋、财产安全。建议上级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将安置户剩余的房屋、树木等财产以评估价由治害企业一次性补偿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统一安置项目建设及安置房分配工作。

  为确保统一安置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我市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加大管理人员投入,优化施工方案,倒排施工工期,强化对工程质量、施工材料监管,积极协调和推进工程建设,以保证统一安置项目能按计划进度施工。

  对于统筹接收的已完工统一安置项目,我市已启动安置房分配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安置房分户验收、物业移交和安置房分配方案制定工作。下一步我市将结合乡、村实际和安置项目情况,成立安置房分配工作组,及早开始安置房分配工作,及早完成条件成熟的村(居)搬迁安置工作。

  2、治理资金落实。我市治理任务重,安置项目多,治理资金需求大。对于治理资金的落实,我市将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统一安置项目建设资金、安置户超面积房款和企业配套资金的融资工作,通过结合上级有关采煤沉陷区治理融资贷款的支持政策,主动与银行等金融单位对接,积极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协助采煤责任企业、搬迁安置户办理融资贷款事宜。

  3、对于自主选择安置户,我市将加快安置资格审核、备案、旧房拆除、资金拨付手续办理等工作,积极争取落实各级配套资金,并按资金到位比例完成自主选择安置费用的发放工作,及早完成自主选择安置户安置。2014年和2015年搬迁安置的自主选择安置户计划在今年年底全部按资金到位比例,完成货币补贴费用的发放。

  4、遗留采煤沉陷村(居)认定工作。

对于建议纳入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的遗留村(居),我市将按照遗留采煤沉陷村(居)认定标准和程序,组织国土、住建、发改、相关乡镇(街道)等单位,开展第三方评估、鉴定,完成村、居行政界线内矿权关系认定、村(居)民住房或土地等生产、生活设施受损鉴定等工作,依据相关程序完成认定和上报审批工作。

  二、以民生保障为前提,积极推进火山整村回迁安置项目工程的竣工。

  (一)、火山整村回迁安置项目建设。

  1、目标任务:火山回迁安置项目规划建筑面积20.2万平米,总投资约6.2亿元。其中,用于火山村回迁安置的面积为16.5 万平方米,共规划建设7栋住宅楼,共建成1796套,2016年计划全部竣工。

  2、项目进展情况:目前一期工程2#、3#、高层住宅二期工程#6#、7#高层住宅;三期工程为1#、4#、5#高层住宅、四期商业建筑(A、B、C、D、E)工程已组织竣工验收。五期室外及附属配套工程正在施工,计划10月份竣工。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2016年太原市下达我市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任务共2014套,开工建设100套,推进情况:开工建设100套,已落实到文欣苑小区项目上,目前已完成;基本建成2014套,已将任务套数落实到两个项目上。

  一是古交市原水泥厂宿舍片区棚户区改造汾水苑项目共295套,已基本建成295套;

  二是古交市东部新城火山片区整体拆除回迁安置房项目共1796套住房,2#、3#楼已基本建成,486套,共建成781套,其它正在推进中。

  2016年省市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623户,今年5月份通过以乡镇为实施主体、层层分解,已落实到各乡镇、村,目前有400户完成危房改造。

  三、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一)、火山片区市政道路建设。根据火山片区规划,共综合配套建设10条市政道路,目前设计、可研已全部完成,2016年计划通过项目融资开工建设东部新城火山新街、规划三、五路。

  项目进展情况:目前项目手续基本办理并已完成施工招标,正在准备开工建设;火山片区滨河北路拓宽改造工程和东部新城火山片区边山路及截洪沟工程,正在与太古长输供热工程配合实施建设中。

  (二)、通过项目融资全面完成东部新城火山二桥建设,总投资6590万元,建设规模总长200米,宽25米,及附属亮化美化工程。目前设计招标已完成,目前正在配合汾河蓄水工程进行桩基工程和桥墩部分的施工,力争今年竣工。

  (三)、古交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古交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规模:2万m3/d(远期规划4万m3/d),建设地点:古交市河下村,概算总投资7500万元,项目用地:102.64亩,建设模式采用PPP模式,合作单位山西太钢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进展情况:目前已完成了对污水处理厂项目法人的招标工作,确定了由古交碧水源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法人单位,目前建设方案的调整报告(包括处理工艺和合作模式)已上报政府批复,已签订PPP合作协议,并以开展了征地补偿,地质勘察等工作,各项手续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土建施工。

  2、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规模:马兰滩—河下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干管敷设长度16.71公里,直径D800mm----1200mm,),估算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住建局承担6公里的管网敷设任务,目前完成80%施工任务,今年计划完成。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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