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7-06-07 浏览次数: 来源: 安监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古交市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实施方案的通知》(古安字[2017]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通过严抓责任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现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我局直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进一步理清局各科室监管职责、落实科室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局直管行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局和所监管企业形成“人人知责、人人履责、人人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知责明责”(5月-8月)
知责履责,首先要明晰责任,懂得责任。要知道和明确职能定位、职责范围、具体任务,健全岗位责任制。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明确分工职责。各科室要认真查找科室职能缺失、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厘清和细化科室监管职责,将责任细化明确,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相关科室要依据监管职责编制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具体煤矿方面由安监处负责编制,非煤矿山方面由非煤矿山科编制,危化、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方面由综合办负责编制,洗储煤方面由纠察队负责编制,形成全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局直管行业企业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本行业企业涉及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生产安全要求,逐一落实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班组、具体岗位,形成安全生产责任闭环管理制度。
第二阶段:“履责尽责”(9月-11月)
履责尽责,就是要按照“有职必有责、有责必尽责”原则,认真对照岗位职责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将责任做实、做细、做深、做到位。
局职能科室、直管行业企业都要结合实际做到:一是完善履责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规范履责行为;二是建立目标责任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责任落实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强化培训教育,通过相关知识学习,素质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履责能力。
局各职能科室要按照安全监管职责对所监管行业企业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制,逐一明确分管领导、科室责任人和具体监管人员,并实行局班子成员分工分行业负责、包联安监站、煤矿挂牌和安监站分片监管、五人小组包保检查、安监人员包矿、驻矿技术特派员驻矿监管及相关科室分行业监管责任制,真正做到照牌监管、履责尽责,安全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以此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局职能科室要结合行业特点和所监管企业实际,通过采取岗位达标、爱岗敬业、班组建设、培训考试、手指口述、履责竞赛等形式,引深“知责履责”活动。通过活动,提高岗位从业人员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技能,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本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阶段:“失职追责”(11月)
“失职追责”,就是要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局机关内部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惩挂钩的安全生产考评机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于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扯皮推诿、推卸责任以及违法违规等行为,要按照2017年签订的《局科室目标责任书》和《古交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办法》严肃问责。对由于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移交纪检、司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大对所监管行业企业的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严重失责的典型案件和责任人员,并在媒体曝光。
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局直管行业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加大检查考核力度,集中严厉查处各种“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全过程管理、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由安监局统一领导和组织,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并监督检查和推动所监管行业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局直管行业企业要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落实措施。企业要将制定的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安监局相关科室,煤矿方案报安监处,非煤矿山方案报非煤矿山科,危化、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方案报综合办,洗储煤方案报纠察队。
(二)认真检查,督促指导
局各科室要将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纳入年度科室工作目标任务,纳入考核和日常监管检查巡查内容,抓好落实;对所监管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扎实推进,注重实效
局各科室要把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作为科室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科室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扎实推进。通过活动,完善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制度;取得责任真正得到落实,管理水平真正得到提升,预防事故发生的实效。
二○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