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安全委员会 关于做好防洪防汛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07 浏览次数: 来源: 安监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
汛期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我市防洪防汛工作,严防由强降雨暴雨引发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市各行各业安全度汛,市政府决定从5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在全市各行各业、各村(居)、企业、场所开展为期5个月的防洪防汛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排查对象及内容
1、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村(居)、棚户区、人行桥、企业、临时住所、地质灾害带、沉陷区、山体滑坡易发区等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责任,按村、按户、按路段、按施工场所落实到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头上,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实行专人盯守负责制度,必要时该停业的停业,该撤人的撤人,必须做到极端天气下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地下开采的矿山企业,重点检查井口是否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置,是否靠近山体滑坡地带;地表裂隙裂缝区是否充填;地面主要场所的防汛设施及避雷设施是否完善;排洪沟渠洞是否畅通;办公楼、场房、工人宿舍等周边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塌方险情;是否严格执行下雨不下井、下井不下雨的工作制度等。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要重点抓好降雨引发滑坡、垮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重点检查排洪沟渠洞是否畅通;工人宿舍等周边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塌方险情;采场边坡是否有较大浮石等。
3、危险化学品方面,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查,停止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装卸。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4、建筑施工方面,主要排查施工工地及驻地周围是否受洪水、滑坡、垮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严格规范施工营地选址和布局,严禁在靠近河槽、河床、山体滑坡地带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搭建临时工棚和住宿、办公场所,避开地质不良和可能被洪水冲没的区域,对曾发生灾情的工地和可能出现危情的作业区域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遇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停止相应作业和撤出人员,严防因暴雨、强降雨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5、道路交通方面,对全市所有的公路、乡村公路、桥梁、遂道等立即开展排查整治,主要排查靠近山体的公路是否存在滑坡、塌方、滚石等隐患,农村公路桥、老旧桥梁是否存在裂缝等安全隐患,隧道周边特别是出入口是否受泥石流、滚石、山体滑坡、塌方威胁。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责任到人,立即整治排除,严防想不到、排查不到、检查不到的路段、部位发生灾害和事故。
6、水利工程方面,对所有水利建设工程、河道、防洪渠道、排洪涵洞等进行排查,严格规范对水利建设工程营地的选址和布局,严禁在靠近河槽、滑坡地带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搭建临时工棚和住宿、办公场所,遇暴雨等极端天气要立即撤出施工人员、停止作业。重点排查河道、防洪渠道、排洪涵洞是否畅通,桥梁下方是否搭建临时建筑物或堆放杂物影响排洪。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责任到人,立即整治排除,严防想不到、排查不到、检查不到的河道、部位发生灾害和事故。
7、公园、游乐场所、旅游景点方面,重点排查检查临时工棚、工人宿舍是否搭建在山体滑坡危险地段或低凹处,要警惕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确保施工人员、游客人身安全。
8、学校方面,对易受洪水、山体滑坡等威胁的教室、学生宿舍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加强维护和管理,制定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防汛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师生安全。
9、其他各行各业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防洪防汛工作的特点,加强防洪防汛排查整治和安全检查,对排查的问题和隐患,一是要立即整改;二是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实行专人盯守负责制度,必要时该停业的停业,该撤人的撤人;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必须责任到人。各单位要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一旦接到相关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立即停产停工撤人。
10、全市各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防洪防汛领导机构,编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充足的应急抢险物资,扎实开展好本企业本单位防洪防汛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薄弱环节,关键岗位、重要部位的防洪防汛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各行业各领域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度汛。
二、排查整治有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辖区和行业特点,进村入户、逐矿逐企进行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现场立即整改;对存在较大隐患和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该停业的停业,该停产的停产,该撤人的撤人;对排查出的危房、靠近山体、河道、沟渠等危险地段搭建的仓库、场房、临时工棚、工人宿舍要及时搬离避险,做到安全度汛。
2、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值守制度,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严密关注气象预报,遇极端天气要及时安排,做好处置工作;遇到险情要积极处置,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三、责任追究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责成专人负责,立即整改,对排查整治不重视、组织不力、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认真排查或对排查出的防洪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对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对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