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制度
时间:2015-11-02 浏览次数: 来源: 东曲办 字号:[ 大 中 小 ]
机关工作制度
一、街道机关实行分级管理,科室工作人员对科室负责人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主要领导负责。二、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注重提高办事效率。要坚持分工合作、协作配合的原则,工作上认真履职、主动工作、爱岗敬业,既相互支持又相互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不准出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行为。三、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旷工,有事必须按规定请假。参加会议以会议通知为准,会前要向有关领导报告。四、严格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十不准”、“七不让”。不准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和网络上打牌、玩电脑游戏、炒股、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和视频;不准在工作时间到歌厅、舞厅、酒吧、咖啡厅、茶馆、棋牌馆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工作时间迟到早退、串岗聊天、办私事、擅自离岗;不准值班时间擅离职守、不按规定上传下达,或者私自让非值班人员顶岗;不准不履行正规请假手续、长期请病假、长期借调;不准开会时无故不到、提前离场,会场上交头接耳、打电话玩手机、扰乱会场秩序;不准闲话生非、制造传播虚假消息、泄露内部信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准不请示、不汇报,应付了事、消极怠工,以各种理由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程序擅自行事;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七不让”:不让领导布置的事情在我手里延误;不让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我这里受损;不让应传递的批件在我手里中断;不让正在办理的文件在我手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来机关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街道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五、经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如发现违反机关规定的制度,第一次街道纪工委诫勉谈话,本人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查;第二次财政人员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自筹人员停职停薪2个月,分管领导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查;第三次财政人员停职并在年终考核评定等次中评为不合格,自筹人员辞退。(本规定适用于街道制定的所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