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几起重大事故和上海踩踏事件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5-09-02 浏览次数: 来源: 岔口乡 字号:[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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岔政发[2015]5号
岔口乡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几起重大事故和上海踩踏事件
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乡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安委会《关于认真汲取国内近期几起重大事故和上海“12.31”踩踏事件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乡《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乡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3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加强“红线”意识,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在安全发展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协调和部署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乡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武卫伟担任组长,各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村、企事业单位行政一把手、乡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各班子成员分别负责分管部门和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闫保平兼任,办公室设在乡安委办,负责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各村、企事业单位,乡直有关部门都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大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覆盖,不留盲区。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测评体系和标准,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无一遗漏地进行地毯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难以整改的移交政府部门监督整改落实;乡直有关部门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检查;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并纳入企业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对照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检查时间和方法
检查时间:即日起至3月31日。
检查方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整,乡安委办、乡直有关部门组织检查,乡委乡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乡直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五个全覆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落实情况。
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领导责任是否到位,是否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各类人员是否熟悉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隐患治理是否到位,是否经常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是否排查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各类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投入是否到位,是否着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各类安全设施是否工作正常,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具备。
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演练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内容和分工:
1.道路交通运输
(1)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落实各项安全监管责任制度、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突出检查长途客车、农村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品运输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情况;(2)道路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从业人员、运输工具安全管理等情况;(3)农村公路桥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特别是对大型桥梁、隧道、老旧桥梁的隐患排查整治情况;(4)农村公路桥隧安保设施情况,交通标志、标线是否齐全;急弯陡坡路段是否有警告、警示标志标线,事故多发路段应设置振荡减速带、防撞墙等其他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危险桥梁涵洞和隧道是否设置了警示标志情况;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设施完备情况;(5)公路非法超限超载治理、狠抓源头监管和路面整治情况;(6)桥梁工程支架垮塌、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等隐患防范情况;(7)县乡村道路畅通保障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应急设施完好情况;(乡交安委负责组织)
3.道路交通行车秩序
(1)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情况,是否存在未注册、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等安全隐患情况;(2)以客、货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等“三类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驾驶人安全隐患情况,是否存在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有交通违法记满分未办理降级换证等情形情况;(3)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查处超限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情况;(5)严格落实“两个部令”,严格机动车登记、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严格落实对有违法记分驾驶人的审验情况;(6)严厉查处给不合格的车辆上牌、给不合格的人发证以及到外地“飞行办牌”、“飞行检验”等违法违纪、执法不规范问题情况;(7)严格落实路面勤务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巡查管控情况;(8)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运输管控措施到位,符合相关规定情况;(9)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路线、临时停车规划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拥堵疏导措施、停车避让措施情况;(10)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方案,对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路线、时段,特别是及时掌握重点危险路段、隧道、桥梁、涵洞的通行状况情况和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情况;(1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临时停放专用停车场设置情况。(乡交安委负责组织)
4.建筑施工
(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防倒塌措施情况;(2)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3)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情况。(乡地灾办、工业办负责组织)
6.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
(1)建筑、场所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2)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情况;(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情况;(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情况;(5)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情况;(6)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并在岗在位,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程序并能熟练操作情况;(7)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8)建筑消防设施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情况;(9)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情况;(10)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情况;(11)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12)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情况;(13)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情况;(派出所负责组织)
7.危险化学品
(1)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所应具备的各种安全生产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严格执行“三落实”制度;(2)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3)各类从业人员是否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4)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对日常安全检查、安全审查和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隐患是否已全部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前是否落实了停产措施;(5)是否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等作业审批,是否存在作业人员无证操作;(6)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脱岗、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情况;(7)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采购和销售审验制度,是否建立销售台账和用户档案,是否为危险化学品用户提供了“一书一签”,是否存在超装现象;(8)是否建立了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管理制度,对进入厂外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是否建立定期巡查、调度协调、应急处置和隐患上报等制度,是否具备管道漏检、试压等手段和设备;(9)是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10)指导、协调、监督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乡安监办负责组织)
8.非煤矿山和尾矿库
(1)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情况;(2)露天矿山实行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化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落实情况;高陡边坡及排土场监测情况;(3)尾矿库排洪构筑物完好情况;排渗设施畅通情况;坝体坡比及坝体稳定情况;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情况;(4)治理采矿工程非法外包、以采代探等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5)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乡工业办负责组织)
9.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2)特种设备设计、生产、使用、维修、检测检验安全监管情况;(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乡安监办负责组织)
10.烟花爆竹
(1)各零售点现场管理情况;(2)销售合同执行是否严格规范;(3)灭火救援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完善并组织开展演练;(4)重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派出所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各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方案,确定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乡直各有关单位负责各自监管行业领域内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村、企事业单位、乡直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几起重大事故和上海“12.31”踩踏事件教训,深入研究,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防堵漏洞,克服麻痹思想。要坚决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分析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和遏制恶性事故发生。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要求,不断细化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对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的制度。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停工停产进行整顿。隐患整改要坚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版报、网络等宣传媒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五)强化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导检查。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督查方案,主要领导亲自带队,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和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抽查,促进大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各村、企事业单位、乡直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1月14日前将大检查方案报乡安委办,每月10日、25日报送大检查信息、《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每月月底前报大检查台账(电子版和书面版),重大隐患及时报送,3月31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和总台账(电子版和书面版)。
岔口乡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