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08)
时间:2014-12-17 浏览次数: 来源: 古交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 字号:[ 大 中 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市按照太原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市政府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闫亮娥任组长的古交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古交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政务大厅和信息中心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立起全市联系乡镇和政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市政府派工作人员参加太原市政府举办的《条例》培训,对培训内容认真开展学习。
2.开展集中培训。为深入贯彻《条例》,我市制定了比较系统的培训计划。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积极创造学习交流的机会,以会代培的形式,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信息采录人员的业务水平。市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了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等。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古交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2.强化指导督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随着政务公开的力度加大,信息规范和信息安全十分重要,市政府成立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小组。下发了文件,制定了相关制度,并明确了网站保密负责人、信息审查责任人。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转发了国家和省市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古交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古交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古交市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及保密审查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多个栏目。
2.建设信息查阅场所。市图书馆、市政务大厅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馆内、政务大厅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强。
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推进一年多取得了成效,但还存在不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二、改进措施
1、拓展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领域的延伸,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2、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力度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省、市政府的要求,常换常新。
二、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同时,对市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三、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